耕地破壞鑒定項目介紹
耕地破壞鑒定是通過現場調查確定土地調查的面積、場界,確定土地破壞的類型。根據土地的不同破壞類型,對土地歸類并劃分土地的鑒定單元并進行土地測繪,對于存在污染的土地需要根據相應的技術規范進行采樣檢測,對于存在物理破壞的土地需要進行土壤剖面結構分析。
根據現場調查、現場分析的情況,必要時結合實驗室檢測結果等,對需鑒定耕地和林地的種植條件進行綜合評價,并根據下列標準判斷其是否遭嚴重毀壞:
1) 在耕地或林地上建窯、建墳、建房、修路、壓占、硬化或建設其他建筑物及構筑物的,可判斷土地種植條件遭嚴重毀壞。
2) 在耕地或林地上挖砂、采石、采礦、取土、開挖地基等的,致使土地原有耕作層或表土全部被破壞,可判斷土地種植條件遭嚴重毀壞。
3) 耕地的基礎灌溉設施被破壞,導致耕地原有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,可判斷耕地種植條件遭嚴重毀壞。
4) 破壞林地原有植被的,可判斷林地種植條件遭嚴重毀壞。
5) 在耕地或林地上堆放建筑垃圾、醫療廢物、工業污穢等固體廢棄物,排放有害廢水、污水及粉(煙)塵及其它污染物的,污染物含量高于風險管制值的,可判斷土地種植條件遭嚴重毀壞。
耕地鑒定項目
(1)耕地破壞
未經具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,因生產建設活動或不當行為,造成耕地壓占、挖損、塌陷、污染,致使耕地原地表形態、土壤結構、地表生物等直接或間接損毀,導致土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喪 失的活動。
(2)耕地壓占
未經具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,擅自在耕地上進行建筑物或構筑物建設、地表硬化或物料堆放,造成耕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的活動。
(3)耕地塌陷:
未經具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,因地下開采、掏挖導致耕地地表沉降、變形,造成耕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的活動。
(4)耕地污染:
因人為因素導致某種物質進入耕地表層土壤,引起土壤化學、物理、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變,導 致土壤健康狀況遭到破壞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出現風險。
(5)農用地土壤質量
(6)農用地污染檢測
(7)農用地土壤肥料檢測
(8)農用地土壤質量分析鑒定報告
(9)農用地質地檢測
(10)農用地破壞鑒定
耕地破壞鑒定相關標準
GB 15618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
GB/T 15834 標點符號用法
GB/T 19231 土地基本術語
GB/T 21010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
GB/T 28407 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
GB/T 33469 耕地質量等級
NY/T 1120 耕地質量驗收技術規范
NY/T 1634 耕地地力調查與質量評價技術規程
TD/T 1008 土地勘測定界規程
TD/T 1012 土地整治項目規劃設計規范
TD/T 1031 (所有部分) 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程
TD/T 1036 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
中科檢測在土壤檢測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、修復效果評估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項目經驗。與各級政府環境監管部門、企事業單位建立了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,能夠為政府、企事業單位提供獨立、客觀、專業、公正的環境檢測技術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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